根据贵政务服务中心ND15072100007和古田县住建局给出的《古田县住建局关于郑孝先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古建函〔2015〕72号)的书面答复,我们对此次处理意见提出以下异议。
一、此处理意见中只提出“对违建户林洪娟户进行停水、停电,促使其自行拆除违章扩建、搭建部分,恢复原状”,其中没有明确限定林洪娟自行拆除违章扩建、搭建部分的期限,届时违建者在限期内不自行履行,县城建监察大队是否采取强制拆除?还是说等过一段时间风声小了,大家都淡忘了,再让违建者恢复水电,违章扩建、搭建继续存在?
二、既然从2014年12月22日接到举报并到现场勘察后,已经明确林洪娟是违章扩建、搭建,也下发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时至今日,将近8个月的时间,这起顶风违法扩建、违章搭建部分仍然存在,最后只以停电停水来处理,执法部门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
今年是我们省、市、县全面进行开展清违工作的第二年,我们关注的是这起违法扩建、违章搭建什么时候才能拆除,恢复原貌,不是天天看执法部门纸上做文章,用“对违建户停电停水,促使违建者自行拆除”来敷衍我们这些老百姓,每个工作都有一个工作时限,恳请明确回答该起顶风违法扩建、违章搭建的自行拆除期限时间,逾期不自行拆除的,要在几个工作日内强制拆除。
郑晓燕:
你好!我局在收到你的信访事项后,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勘查。经查,林洪娟户在装修过程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擅自进行违章扩建及搭建,我局城建监察大队发出责令林洪娟户自行拆除违建部分整改通知书,但其在夜晚及节假日进行抢建。
2015年7月31日,我局按《古田县“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暂行办法》联合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对林洪娟户的电表、水表进行拆除,督促林洪娟自行拆除违建。如林洪娟不能自行拆除到位,我局将积极配合清违中心按法定程序拆除林洪娟户违建部分建筑。(住建局于 2015-8-27 16: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