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枫香岗乡节育手术后遗症32年未解决

我叫尹德珍,女,土家族,1968年4月8日出生,住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枫香岗乡青鱼潭村三组。系当事人田元妹的女儿,电话18874443662,身份证号:430802196804082149.
1982年底,政府部门将我母亲采取节育手术措施对象。因我母亲响应国家号召配合节育手术,在做手术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手术失误造成严重手术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85年张家界市人民医院6个专家小组鉴定结论,是节育手术后遗症,那份证明给了我,后来程家凤把我带到自治州说给我解决问题,把节育证收走了,到如今问题还没有解决。2014年4月30日市计划生育局局长郑荣春口头对我说你妈妈是后遗症节育手术,政府里面没有人,不能解决问题。
市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王文生说,我妈的计划生育后遗症的证明不能给你,因为牵连的人太多了,所以我们一直没有拿到计划生育后遗症的证明。
节育手术失败,导致当即昏迷在手术台上。之后,我母亲被送往市中医院进行抢救。在苏醒过程后,才知道自己已经昏迷了7天的时间。
自此之后,我母亲状况是:自从上了手术台之后至今,再也没有站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已是腰弓背驼,形似炒熟的虾体。需勉强挪动时,只能依靠棍棒支撑,脚着地,面部与地面平行。32年来,治疗从未终止,服药从未停歇,并且一直需要特别护理。不但身体遭受折磨,而且精神饱受重创,同时累及所有家庭成员,当时我四姐弟的年龄分别是:13岁、9岁、7岁、4岁,都未成年。由于节育手术失败,失去抚养孩子的能力。为给母亲治病,我父亲依靠劳作获得的微薄收入之外,还卖尽了家中全部物品,借遍了所有亲戚朋友。如今的家庭,不仅一贫如洗,而且债台高筑,对其所造成的精神伤害是何等的深重!
1985年期间,家属要求自治州相关部门对母亲节育后遗症伤残程度进行鉴定。自治州相关部门在接收送检材料时,承诺尽快给予解决。但是,却一直没有等来任何鉴定结果。在张家界市从自治州分立后,家属又无数次地请求张家界市及永定区相关部门给予解决。可是,多个部门或者推诿,或者直言拒绝,因而直到现在,依然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原市计划生育局局长彭冲在2015年3月在市信访局接访时对我说:“在我还未调离计生局之前,就已将田元妹的计划生育后遗症解决好了的”。直到如今扔没有得到解决,也没有得到计生局的解决报告书。
在我没有得到任何解决,为维护我妈妈的正当权益,我不得已才上访,我犯了什么罪,而张家界市永定区分局强行拘留我五天<有永定区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解除拘留证明书为证>并将我的居民身份证强行收留一个月零一天,<从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2日>请问我到底犯了什么罪,这纯属非法剥夺我的人身权利。
我们全家希望,能够感受到党和国家迟到的温暖,给我母亲解决实际问题为盼!
受害人家属:尹德珍<田元妹之女>
2016年11月21日
网友20161121154810:回复网友 调离之前就解决好了!到底谁的话可信?2016-11-21 15: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