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近来我市(含五区)机关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甚至政府聘员雇员都有了车补。但唯独市直事业单位没有列入车改范围,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也没有车补。
本人觉得市直事业单位实施车改的非常有必要:
1、不是所有事业单位都有公车,这些事业单位人员外出办公还要自己掏交通费。即便是有公车的事业单位,公车的数量也是非常少的,大多就是一两台,根本无法满足工作人员外出办公的需要。可以讲,大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办公都是要自己掏钱的,事业单位人员本身就已经待遇低了,现在连正常工作还要掏自己荷包,而公务员待遇本身已经非常高了,另外有车补、还有公车,这公平吗?
2、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与主管行政机关一起办公,事业单位公车极易变相成为主管行政机关的领导用车,公务员一边拿车补,一边照样又有车用,加剧了不公平性。即使是那些不与主管机关单位一起办公的事业单位,其公车也是经常要供上级单位的领导使用。这样是非常不公平的,事业单位人员对此意见非常大。
3、市直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在应该是整个佛山范围(含五区)内在编人员中待遇最低的了,但工作强度绝对是中等偏上的。加之没有实行车改,市直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待遇已经远远不如区直雇员了(如禅城区聘员每月工资加车补就差不多四千,而且还有绩效奖年终奖等)。市公务员每年除了工资车补还有什么绩效奖年终奖,光绩效奖年终奖一年下来都好几万,这好几万已经顶上事业单位人员一年的收入了(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已经好多年未变,而且待遇标准是十分低的,一个月算上所有也就三千左右),待遇差别之大简直令人发指。考进事业编的,不少还是高材生,水平与素质也不比公务员低,但是没有大专的雇员拿得多,这样下去,工作还有积极性吗,人员队伍会稳定吗?虽然说不喜欢做可以走,你们也不会招不到人,但是,这样做有利于工作稳定性吗?有利于工作的交接吗?有利于营造干事创业环境吗?
4、市纪委经常说省里批复只是公务员有车补。但是放眼全省,你们这种说法明显站不住脚。像惠州,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参与车改,而且车补的标准都是一致的,人家就非常公平,队伍也非常稳定。省里面没有叫停惠州事业单位的车改政策,相反是非常支持的,因为车改是大趋势,有利于防止腐败!很明显,就是佛山将人分成三六九等,视事业单位人员如草芥!而且保留事业单位公车的话,可让公务员能抽用事业单位的公车,好让自己一边拿车补、一边开公车!其心不纯,于斯至极!
既然公车改革证明是好的,大势所趋,为什么不全面推行呢?现阶段,完全可以对公益一类(财政全额划拨)的事业单位实施车改,而公益二、三类(自收自支的单位),就可以采取更灵活的管理,暂不实行车改。
希望市领导、市车改办认真斟酌,体谅广大事业单位员工的难处,将佛山市直单位车改进行得彻底。
尊敬的网友,您好,市直单位车改方案是根据省有关车改精神来研究确定车改对象及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我市车改工作的支持。
2014-04-05 10: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