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沙湾镇叶桥村峡桥自然村村民来电反映,2008年镇里表示有下乡脱贫政策,每家交押金2000元,之后让村民搬迁至县里。但村民交了押金后政府一直没兑现。2014年4月的乡镇座谈会,领导也答应可以下乡脱贫可以搬,但至今没有处理方案。现村里就老人在生活,村里房子也基本倒的差不多,没有安全保障。诉求:希望尽快安排村民脱贫下乡,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张吉红:您好,您于2017年6月14日向丽水市信访局电话反映的事项已转我镇信访办办理,现就您反映的问题作如下答复:你在电话中提到向每户收取的2000元押金,该笔押金一直存于沙湾镇政府,待完成搬迁安置或搬迁对象将原来的老房子拆除并经相关工作人员验收后,将会统一退还给相关农户。由于原搬迁方案与村民意愿未能达成一致,而无法成功安置,且现在景宁县城市发展规划区域内并无已经启动的下山移民安置点可提供。自收到你村村民诉求以来,我镇一直在与县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以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安置问题,望大家予以谅解。 特此答复! 沙湾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人民政府 2017/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