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财政下达中心城区市级单位驻区长寿老人高龄津贴


九江新闻网讯 近日,市财政局下达市中心城区市级单位驻区80岁以上高龄津贴补助资金365万元,用于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发放5336名中心城区市级单位驻区80岁以上离退休老人高龄津贴。
根据《九江市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实施办法》,从2015起1月起,在市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具体标准为:80-84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85-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满10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市财政负担中心城区的市级单位驻区80岁以上离退休老人高龄津贴所需资金。
高龄津贴发放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个人书面向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核实,乡镇(街道)民政所审核,区老龄办批准的程序办理。
近年来,市财政不断加大投入,与主管部门先后建立了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等制度,促进了我市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陈金明 浔阳晚报记者 黄梦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