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明是非、讲道理的人,然而却成了拆迁钉子户,而且还是顽固的钉子户。到底我们是怎样“漫天要价",为什么成了钉子户?有必要向领导、向人民作个交代,也向武平县相关部门讨个说法。
一、因为要求与领导同样补偿,被戴上钉子户的帽子。
2009年,拆迁刚开始,我认为领导只有起带头作用的义务,没有特殊补偿的权利。我要求与当领导的堂弟同样的补偿。我这合理要求,被当时的拆迁工作组长、镇副书记拒绝了,拒绝的理由很简单:不能比,他上面有关系。从此,就开始戴上钉子户的帽子。
二、不按潜规则办事,不摘帽子
2011年秋冬,县拆迁指挥部派遣吳某与我们协商,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我应吳之约,分别于11年12月和12年2月两度从上海回武平签订书面合同。可是,县指挥部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与我们签约。当年签约安置几十户,为什么唯独不给我们签约安置?原来是因为我们生性秉直,不按潜规则办事,才不给我们安置补置补偿。
三、抵制虚假合同,成为顽固的钉子户
2013年1月,县执法局与我们已达成安置协议,我们还在留有许多空白的合同书上单方先签了字。可是建投公司单方填写编造虚假合同,分明是甲方要补偿我们现款,却成了我们要付甲方现金;分明是甲方造假,反要我们承担造假之责任。
我们反对建投公司弄虚作假的做法,因此建投公司就把已承诺安置给我们的宅基地安置给另一个拆迁户谢某,与其签订补偿条件比我高得多的合同。这样,我们就成了顽固的"钉子户"。
四、反对暗箱操作,要求公平合理补偿,成为最顽固的钉子户。
下面是最近按照朱守成的安置补偿,给我们拟定的补偿决定:
朱守成户
主体占地106.13㎡
主体建筑面积242.26㎡
附房空地面积54.03㎡
安置55十55=110㎡
现金67万元
林培生三兄弟
主体建筑占地33.94+32.98十113.29=170.21㎡
主体建筑面积23.94十65.97十219.12=309.03㎡
附房空地64.47㎡
拟安置110X1.36=149.6㎡
现金67X1.36=91.12万元
两者相比:
主体建筑占地170.21÷106.13=1.6
建筑面积比309.03÷242.26=1.28
附房、空地面积比64.47÷54.03=1.17
平均1.36倍
拟安置55㎡土地3块,面积165㎡,外加货币补偿90万。
为了剥夺我们公平合理的补偿,武平建投公司搞暗箱操作,肆无忌惮地虚假朱守成的补偿信息。朱守成四兄弟中,其弟朱守富的总占地最大(兄弟分家后,还购买了地产),总占地为113㎡,其中包括空地、內坪40㎡和母亲遗产28㎡。因此,106.13㎡绝对不可能是主体建筑占地,只能是总占地面积,主体建筑占地应为106.13一54.03=52.1㎡,翻倍大幅虚加。也就是说把我们应该得的安置地减少了一半!为什么要这么狠,如此弄虚作假,剥夺我们公平合理的补偿?
早在半年前,就是因为不服这极不公平、极不合理的补偿决定,我们南门街店铺被政府非法偷拆、强占。经向上级领导申诉,平川镇和建投公司仍然坚持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剥夺我们公平合理的补偿。
今再次恳请上级领导追究建投公司弄虚作假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平川镇依法依规,给我们公平合理的补偿。
此致
福建省武平县平川镇城南村
林培生 林培俊 林培祥
2016.12.18
林培祥同志:
你好,你反映“拆迁补偿不公、暗箱操作”的信访件,我镇及时组织镇、村两级干部了解实际情况,经调查:武平县城九期旧改范围房屋拆迁涉及你们林培祥、林培生、林培俊三兄弟及堂弟媳王清招两户,共有4处房屋及厕所、“店房”,经指挥部、平川镇工作人员反复核实,并经你三兄弟及王等清招认可确认如下:主体房占地107.9㎡属林培生、林培祥共有。已倒塌房、店房、厕所占地71.91㎡,空地、滴水、道路面积23.75㎡,合计95.66㎡属你三兄弟共有。王清招户有店房、厕所面积27.21㎡,空地8.35㎡,合计35.56㎡。
2008年启动县城第九期旧城改造以来,指挥部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秉诚公平公正原则不厌其烦入户做思想动员工作,但你兄弟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动迁,工作一直陷于僵局。2012年,在九期旧改拆迁任务完成98%情况下,县政府确定县市容管理局挂钩攻坚,经反复工作,你户同意先对兄弟俩所有的现住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安置,于2013年1月达成初步意向,但因各种原因双方未兑现协议相关内容。对已塌房、南门街“店房”、附属房等均未进行实质性协商补偿。2015年,县政府重启旧改拆迁工作,划出东门市场边商业地块作剩余拆迁户的安置地,旧改指挥部及平川镇工作人员参照“两路一桥”拆迁补偿方案提出的初步补偿安置意见,但你兄弟以参照近期拆迁户标准为由,拒绝进一步商谈,至今未达成拆迁协议。
1.反映关于暗箱操作、弄虚作假问题。县城第九期旧城改造工程拆迁工作历时八年,得到绝大多数涉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99%以上群众完成拆迁,目前仅有3户群众未达成相关协议。工作中虽有波折,但总体上能依法依规办事,你所反映的朱xx户的相关房地产信息都为拆迁初始由相关测绘公司经实测取得的,拆迁公司并没有虚假信息。程序规范合法,经得起审计和检验,不存在暗箱操作、信息不公开,虚假房地产情况,编造假合同的情况。
2.反映关于不按潜规则办事问题。县第九期旧改指挥部、平川镇政府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中,做到一视同仁,耐心细致,在依法依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让利百姓,坚持原则,重大问题都能及时沟通汇报,取得谅解和支持,并未发现有什么潜规则。如果你发现有瞒上欺下、打击报复问题,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3.希望你能顾全大局,积极配合支持县第九期旧城改造拆迁工作,早日完成动迁,为城区文明有序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平川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日
(武平县平川镇于 2016-12-29 17: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