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的投诉信

本人孕期40周,于10月8日早上9点之间(即预产期当天)前往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到达后领取了刘俐医生当天早上的最后一号。由于当天要进行抽血项目,早上是空腹前往医院就打算前往诊室让医生先开抽血单进行抽血项目以便完成项目后及时进餐。经咨询刘俐医生后,医生亦同意开单先进行抽血项目并嘱咐其助理开单。但助理却一直不肯开单给我并三番四次强调本人是当天最后一个号不需要这么快进行抽血项目。因为医生已答应了开单,我亦都一直在一旁等候抽血单但无果。期间,亦提醒了医生助理三四次,本人是孕妇,现在是空腹,需尽快完成项目进餐。之后,因担心动了胎气,本人打算让在外等候的先生进来帮我等待开单,此时当我拿起手机拨通先生手机,医生助理突然站起迅速夺走我手上手机并大声让我不要拍。后来发现我只是在打电话并没有拍照就即刻把电话归还我。可是这样的行为确实应该受到指责。作为一位孕妇,在医院等待检查,手机亦是个人隐私物品,却眼睁睁被人夺走,我便抱怨了几句,谁知她竟然还说出要是我还继续说就要录影我。 由于要检查之后我也没有再处理这件事。事后,考虑到要更好的提高消费者权益以及孕妇们到诊的服务,因此向医院提出投诉这位医生助理。一、医生已下达指令,作为医生助理理应遵循,却三番四次推托,并没有服从上级指令。二、手机物品乃是人身贵重物品,擅自从他人手中抢走手机是不文明的行为甚至可上升到法律层面的谴责。三、对待孕妇没有用文明的话语,一再用要“录我影”,“让我别吵”这类用语,试问哪里有做到微笑文明待客之道?四、本人是即将临盆的孕妇,当天亦是空腹,出于社会道德层面的关怀,想先成抽血项目方便进行营养补充,亦不算什么过分的要求,却一直寻求未果。最后还留了一肚子的气。 希望院方对刘俐的助理作出适当处理,烦请及时跟进保障到院孕妇的服务。万分感谢。
贵中心转来致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的投诉信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医方反映10月9日郭燕珊已电话来医患办反映相关情况,院方收悉后立即反馈产科负责人调查处理,院方要求科室加强管理,督促整改,并当事人批评教育。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10-10 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