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http://www.fsgjj.gov.cn上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购、建、大修住房提取手续须知》: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四点)、《个人住房
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土地证;3.规划许可证;4.结算发票;5.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用于大修自住房需提供,请关注第五点); 6.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本人现正新建住房(建设中),想申请提取公积金(没有贷款)。请问:
一、是否提交下列四项材料即可办理?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四点)、《个人住房 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2.土地证;3.规划许可证;4.结算发票。
二、目前,房屋在建设中,是否需要待房屋竣工后方能申请提取?现在申请提取可以吗?
三、“结算发票”是指施工方给我开具的发票吗?
四、本人户口在南海区,工作单位在禅城区。是否可以直接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办理?
谢谢。
一、可以。
二、资料齐全即可办理。
三、是。
四、可以,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是全市统一,五区通办的。2017-07-18 11: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