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标题: 林权?
上级领导;您好!我是适中镇坂溪村的村民。我在1987年响应政府号召在位于适中镇坂溪村新田的荒山上种植了150亩杉木林。地理位置与国有林场交界,但是不是在国有林场的范围里。现在经过我28年的精心管理已成林。为何我在今年的3月份去镇林业站查询时被告知,镇林业站在今年的一月份已把我种植的一百五十亩山林划为了生态林。当即我已提出异议。他们说不出所以然来。请问为何我种植的经济林会突然变成了生态林?而且是在我不知的情况下划的。为什么前面没有被征用的情况下不划。一被征用你们就以政府来压老百姓,难道我的28年的管理就付之东流了?请还我一个公道?请问农民的权益你们就是这么维护的吗?
新罗区林业局,我对你们回复LY15060100019的诉求不满意。请问你们适中镇林业站下来走访时是怎么说的,我已提供了村委盖的公章证明为什么回复说我没提供?什么时候又变成坂溪村所有了?那坂溪村村委给我提供证明那是我种植的,却又说那是属于村里的,那不是自相矛盾?那1991年因为开通319国道的施工便道征用了4亩赔偿了我800元,这些又从何说起?去年中海油管道征用了7亩赔偿了我每亩青苗9000元,为何现在说不是我种植的。你们那时候什么时候提供过造林验收单,我们一批人一起种的,请上级领导认真核实,跟我一批种的有谢桂明、杨连友、陈如德、谢绍宗、谢美金。
您好,您反映的诉求与LY15060100019诉求内容相同,根据《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十三)诉求件多次重复提交的,12345不予受理,您可查询LY15060100019办理情况知悉该诉求相关单位的答复。(新罗区信访局网络信访中心于 2015-6-17 15: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