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补偿金的问题

您好:
在入职我现在的企业时,被要求签订的了一份竞业保护协议,但是规定的补偿金只有每月300元,为期两年。而违约金则高达15万元。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后,觉得很不公平,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所在企业提高补偿金标准,或者取消竞业协议??
您好,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的规定,未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您可参照该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调整经济补偿金,佛山目前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10元。另外,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劳动者的请求对违约金数额予以适当调整。
2017-02-17 09: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