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建房的最新补助政策咨询?

哥哥从小因病就医导致弱智,年近40岁还末成家,父亲离世多年,现跟母亲共同生活。而母亲也老弱多病,家庭收入拮据,2015年初被评定为低保。现因房子年久失修,为安全起见,已另成家的妹妹想支持部份给重建一套。据于此情况,请问:
1、政府是否有相关的建房补助?如果有,补助标准如何?
2、可否在其妹的房子上直接加盖一层,作为母亲与哥哥的养老居所?如果有,这样建的补助标准是否一样?
1、关于低保户盖房或买房是否享受政府补助问题:根据我县现行危房改造政策规定,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现住房应为土木结构的危旧房屋,在当地现无其他住房,且当年申请当年建设)的低保户可以申请危房改造,但申请需经县级批准列入危房改造指标并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未被列入危房改造指标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盖房需有农村住宅建设和土地用地审批,买房需两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齐全。
2、关于在原有房屋上直接加盖一层是否享受政府补助问题:根据我县现行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及诉求人所反映的情况,你妹妹房屋所有人为他人,非你本人所有,不能享受危房改造补助。同时,在原有房屋加盖一层相关部门无法为其办理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用地审批,因此,在你妹妹原有房屋加盖一层不享受危房补助。
具体危改政策可向县农办或乡镇扶贫办咨询。
(上杭县民政局于 2015-4-15 11:0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