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翠木农保田上办沙场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河道

诉求编号:LY14070100016
诉求标题: 林翠木农保田上办沙场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河道
本人林萃东,弟弟林翠木占用农保稻田办沙场挖山洗河沙,不知到通过什么关系办到了采矿证造成璧洲水尾以下河道黄泥水般的污染。
转办意见: 龙岩市信访局 1、请 连城县信访局 在 2014 7 2 16:21 前批转。 (2014 7 1 16:21)
连城县信访局 1、请 连城县国土资源局 在 2014 7 15 17:27 前回复。 (2014 7 1 17:27)
市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连城县国土资源局答复如下:经实地调查,林翠木采沙场已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也未占用农保田挖山洗沙,属合法采沙场。该举报不实。(连城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4 7 15 10:20回复)
该沙场属于农保田有底可查农田,对面的山也是他挖的。有农田图及相关证明,所盖的别墅都是农保田。
连城县国土资源局答复如下:经调查,莒溪镇璧洲村林萃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于2012年 在莒溪镇璧洲村建沙场,后因市场问题现已停止生产,2013年6月林萃木改变沙场用途擅自占用一般耕地180平方米建房。我局于2013年7月2日对该户违法占地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连国土停(莒)字〔2013〕第0442号),并多次到现场制止,但当事人未听劝阻,仍利用节假日期间抢建,直至建好三层。
2014年6月9日县政府已布置河道整治专项工作会议,对该处非法采洗沙点予以打击取缔,同时我局函告莒溪镇人民政府建议将该户列入“两违”综合整治对象。
(连城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4-7-31 09: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