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微博大V、演员袁立在其个人微博上发了一组照片,并配文说:妈妈把孩子送到香港上幼儿园,小学.....每天深圳香港来回,平时也到香港的上水釆购奶粉,燕窝....拿回深圳或淘宝上卖,赚差价,贴补每天深圳香港的交通费及家用。
之后,她又再次转发微博,自称“水客妈妈”。
没想到,这条微博吸引了中国海关总署的注意。当天傍晚,海关总署的官方微博@12360海关热线 发出博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所谓“水客妈妈”往返购买携带超出规定的物品牟取差价利益,属走私行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利用幼童掩护走私,更是无良。(PS:cosplay什么不好……扮水客,误导群众,教坏小盆友)
随后“共青团中央”转发微博,称“不要给未成人作出错误示范,扩散周知!”
对此,袁立在微博回应称,这些照片只是剧照,“影视文艺作品,都是在展现一个时代各种人的生活状态与所思所想,不存在你们说赞扬歌颂,真实记录再现,留给人们自己思考!”并表示:“(@12360海关热线 )不职业不严谨不公正!”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海关总署没做错什么,影视作品就可以误导人了,做水客走私很对吗?
真心不错的啊。。。
咋不反思下为啥有这么大的差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