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冠豸山景区道路乱收停车费

市物价局:
国庆期间我一行到连城冠豸山游玩,到了景区门口,被告知停车场没有停车位,需停在冠豸山景区停车场门口到石门湖景区的景区公路上,有景区工作人员在收取停车费,每部车收取10元停车费,停车票盖的是连城县冠豸山停车场发票专用章,我的停车费的票号为:0015541,当天大约有100多部车被收取停车费,据了解,这种收费已收取多年了。本人认为,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费,景区公路不能收取停车费,停车场无法满足游客的需求,那是景区投入不足造成的,景区外的公路收取停车费,应属于乱收费,请市物价局调查处理。
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收悉连城县12345管理中心LY17101000068诉求事项的转达函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立即调查落实。
经调查,国庆期间,在冠豸山冠石路确有收取游客停车费,每辆车收取停车费10元,我们对收取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要求景区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近段,我委将正式启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内设大小停车位上千个,游客车辆将统一停放中心停车场,游客乘坐景区交通车进入景区,将彻底改变景区交通秩序,规范景区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极大提升景区服务水平,维护游客正当权益,服务八方游客。(连城县旅游事业局于 2017-10-16 15: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