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何人华系外来务工人员,受海格健身会所的老板雇佣从事海格健身会宣传工作,工作期限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0日,工作义务履行完毕,找老板要工资,老板不给,拿一份假合同来,说什么市场部被徐建和张春雷被承包,工资由他们发,告海格健身会所的老板有一种骗人行为,我帮海格健身会做事,连工资都拿不到,海格健身会所的老板也无法证明已经发给他们,8月10日到10月25日,找嵊泗县劳动局也不立案处理。难道劳动局工作人员,吃国家饭,不能做人民做事。
你于10月27日向领导信箱投诉的关于“嵊泗县海格健身会所拖欠工资”的事项,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1、海格健身会所法人已与徐建、张春雷签订营销承包协议,你本人系自然人徐建、张春雷雇佣的,工资也由徐建、张春雷支付;2、你与海格健身会所之间并无劳动关系,系与徐建、张春雷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你投诉内容不属于劳动监察受理范围,因此我局不能受理。建议你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3、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嵊泗县人民政府或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联系人:徐江浩,联系电话:0580-5084611。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日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