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绍兴市中医院的假条特别容易开,这里面有啥猫腻


中医院要是较真,拿着LZ“法院处理事故的人告诉我,中医院的假条特别容易开”这句话让LZ把法院里说这句话的供出来,LZ是说还是不说

这个真不好说吧

朋友该医院是个黑店,它不近开假条 还串通对方会一起敲诈你,我也碰到过

正规医院收费应开发票,他用白条收费

投诉他卫生行政执法部门,的答复是患者的要求,你去找患者用搪塞扯皮的方法答复你

朋友你小心上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2013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强调,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第三条.不准违规收费。
该医院明目张胆违规乱收费

你看下到时候会敲诈你

省卫生计生委信访办领导您好
我是绍兴县安昌镇九墩村村民余春祥,2012年9月2日我家因建房原因与邻居发生了冲突,我妻子在与邻居争执中,不慎造成对方意外摔伤。
事后我到医院去看望对方,同时也去了医生办公室了解对方病情,当时有2位医生问我:“你是病人什么人?”我谎称是病人家属,他们告诉我:“病人CT、B超、X线、磁共振等都做了,检查下来,病人只需回家硬板床睡3个月,自然调休下对病人有利,你们家属要求开刀对病人康复不利。医院属服务行业,你们要求,我们可以做,但风险你们把关。”10天后我再次到医院看望病人,并了解病人病情,医生就躲躲闪闪,什么都不肯讲了。
到了2013年7月24日,法院对此邻居纠纷案进行了调解,结果对方莫名其妙,拿出一份由杭州中医院潘浩专家签收,会诊费白条收据,金额3000元,也没正规发票,又无医院盖章,当时医院及对方也没通知我们,此事是否属实?我也不知道。附:白条收据病历号;2645234 结帐曰期;2012-10-16
今特向你们反映,对于绍兴中心医院医生,这种收费行为请问是否合理?病人为什么不转院接受更好的治疗?如市级绍兴或省级杭州等地?暨然要收费正规医院也不是个体户,为什么不开具发票?这不是变相收费吗?
现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此项收费是否合法?给我一个心服口服的解释!医院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华宇路1号电话;85580888

笫二封信
关于省卫生厅编号WST2014111001205号答复
本人不以理解,卫生行政部门用搪塞 推诿方式,来模糊问题焦点. 扯皮事实. 这种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是非常令人气愤的解决不了问题,不要使用那些冷冰冰的机器语言,简直是对“省长信箱”这一名号的极大侮辱。贪污腐败固然可怕,效率腐败更令人厌恶.省卫生厅属我省最最高卫生执政法机关, 为什么不站出来表明你们的立场? 难到你们是通过搪塞 推诿 扯皮忽悠来解决投诉纠纷吗? 此事到底归那个部门监管?请告诉我到那个部门去投诉你们?
一、既然绍兴市中心医院不具备手术条件,患者为什么不转院?不接受更好的治疗?如;市级. 省级医院.难道还有其他隐情吗?
二、会诊费为患者自行支付属自愿,为什么医院医生参于出面还会给 患者出具证明?本人认为医院医生及专家和患者存在利益交换关系,变相用会诊来会自己及他人谋利,从而金蝉脱壳逃避处罚。
三、如果按绍兴柯桥卫生局说法:患者要求写3000元白条. 如按患者要求改写成30000元或更多是否可以?或许是300元等.此项收费是否合理?合法?老百姓不懂,难道卫生局行政执法部门你们也不懂吗?只因为有利益交換关系, 所以该院医生才会出具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这种掩耳盗铃行为这不是荒唐吗?
四; 医院出面按照患者要求,聘请了外地专家.患者按照医院规定也支付了相关相应费用. 此行为属医院行为还是属患者行为? 还是医生行为? 如果是患者行为, 医院为什么还要收取相关费用?为什么额外还要支付会诊费? 杭州中医院潘浩医生,这非法行医行为该由谁来监管?老百姓合法权益该谁来维护?
五.2013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强调,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第三条.不准违规收费。绍兴柯桥区卫生行政部门用搪塞、推诿、扯皮的方式,来模糊问题的焦点。对这种明目张胆违纪、违规、非法收费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不予理睬,实在让百姓心寒。如果患者要求聘请一个马路上江湖朗中, 在冶疔过程中出现事故, 会诊费开个天价, 该由谁来承担?
六.同时此案也暴露出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履行执法义务而强迫转嫁给受害人,在调查取证中混淆是非、故意对投诉案件错误定性,对违法嫌疑人员不予处罚, 违规、非法收费行为不以打击等问题,希望引起上级执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并通过完善法规制度加以杜绝.
如此答复究竟是惩罚还是鼓励?对卫生执法部门官官相护、包庇、纵容行为表示强烈不满!老百姓实在无法理解。望上级部门立案调查还百姓一个公平 公正的结果!
请问此项收费是否合法?举报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给一个心服口服的书面解释!退还赃款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本人。

他们之间有利益交换关系你只好识到梅

这种假条白条对他们来讲很正常

只因为有利益交換关系开;假条假证明违规收费等等都会做

只是留给社会公众的一个问号而不是对违纪 违规行为更有威慑的打击朋友你想开点

能说假条的绝对是交警队临时工, 有医院公章的就是真的,如果你觉得误工时间过长可以要求减少天数,协商不成叫对方走诉讼途径好了。

让对方去起诉你和保险公司,你付点诉讼费好了,自己协商保险公司各种不能报销。
法院判下来,该赔多少保险公司都会承担,这样对方就是开365天的假条也不关你事。

两家医院的两个事,怎么混一起了?现在医生看病还得注意买单的人的感受哪!阿弥陀佛

到底有没有猫腻不知道,习惯往好处想。

各位网友:
我院对临床医生开具医疗证明有严格制度规定,请wdblog1网友如有疑问直接与我院医患办联系,包括时间、医生姓名等,我院将进行认真调查,如有违规将严肃查处。
感谢网友们对我院工作监督与支持。
绍兴市中医院
2014年12月4日
(联系电话:89102299)

楼主你给医生指导下,应该开几天,再说医生开几天,又不是你一定的赔几天的,那样还要法官干吗?

看来医院真当难开个!!这明明都是肇事方与受害方为了钞票弄不灵清,都要骂医院。
第一件事,从常理判断,如仅仅是手脚稍有擦伤,也不用上升到事故处理中心或法院层面。
第二件事,请上面医院专家是要这个价格的,钱直接给手术医生的,病人肯定是有这个要求才请的,我公公上次住院,也是这么付的!

中医院不是讲患者要求吧什么假条白条假病厉满足患者需求呀对吗

这是一个合法的制假造假点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官官相护

朋友你要多留个心眼现在医院太黒了

确实好开,
我一次在急诊,那个医生主动给病人开假条,开了两周的假条,还主动问要不要 !我还想这医生真周到,主要提问要不要假条!

你连两个医院都搞不清楚 在这乱发什么?人家楼主说的是绍兴市中医院 是在市区的 你说的是绍兴市中心医院 是原来的华宇医院 在柯桥的 搞清楚了再来发牢骚

我奶奶手术请的也是杭州专家,是没有发票的呀
关键手术很成功
这跟黑不黑有毛关系呀

医院不开假条是不近人情,服务态度差,开假条积极是搪塞病人,不合规矩,怎么说都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