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给予适当退养待遇报告

民,邱福彬,男,现年63岁,连城县朋口镇池溪村坪水自然村人。本人从1976年参加朋池公路修建和养护工作以来,至今40年。40年来,一心扑在工作岗位上,精心养护好朋池公路,做出了路人皆知的优秀业绩。期间曾七次省交通厅、省公路管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养路工人,而收入却十分微薄。至今年下岗前,也只区区每月400多元。为此,《闽西日报》2006年9月7日发表《十万里风雨路,三十载护路情》的文章,介绍我的事迹(附后)。
我作为工人一方,工作时间已达40年,40年来收入和付出极不相称,况且现在已年老待养,即使是外出打工的农民,雇主也会按照法律和政策给予相应的社保养老金。如果辛辛苦苦干到老后,就一脚踢开,这怎么不叫人寒心?又怎能叫人心服?为此,特具报告,请求上级部门和领导帮助解决养老待遇。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对于您这种情况,建议您到朋口镇便民服务大厅办理连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和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连城县朋口镇于 2015-9-7 19: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