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市公安局,本人于11月反映禅城分局对于在祖庙街道建设二街设置违停标志不清晰不正确,但禅城分局无正面回应如何改善,属于懒政行为。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获悉,已向相关部门问询,请留意回复。
根据交通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建设二街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属于道路范围,没有规划停车位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停车的,建设二街属于单行线,在入口处已设置了禁止停车牌,建设二街禁止停车是清晰的,具体哪些位置标志标线不清晰的情况,建议您明确指出,我们将作进一步的答复。
2016-12-05 20: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