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仙居朱溪水库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浙江省仙居朱溪人,我们那里要建水库,是中央批准的,因为这个水库是政府工程,是由我们仙居县政府规划指挥部署的,我有些事想反映下,因为我是外嫁女,现在规定我们要把户口都迁往男方家,要上交丈夫家的户口本,还有就是我们没有地基,地分,难道我们是外嫁的,就没有权利得到这些吗?但是离婚和没结婚的就有,我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啊?这是我们浙江省政府定的吗,我希望政府能注重一下这件事,现在弄得有女儿家的都抵触,怨声载道的,我希望政府重视我们这些贫民百姓。因为我嫁的是外省,就算没有地分也不能强制我们迁出户口吧,我不想迁出户口,我想做浙江人,我想待在爸爸妈妈的身边,我希望省长给我们做主。谢谢
你于8月23日网上向领导信箱反映,仙居县朱溪水库移民人口核实、待遇享受以及户口迁移问题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8月23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你反映事项部分属实。根据仙政办法{2017}77号以及仙朱库指{2017}17号文件相关条文规定,你是可以作为农村移民来享受待遇,因为你是农嫁农(农业户口嫁给农业户口)情况,所以按照规定以人户一致方式来享受。另外,你反映的离婚和未婚可以享受的情况也不完全准确,离婚是否可以享受还要看其本人和前夫的现在婚姻状况,不能一概而论;至于未婚的女性当然可以享受移民待遇。按照我们浙江农村户口迁移传统习俗以及参照省内其他水库建设人口迁移规定,你要把户口迁移至夫家后才能享受人户一致待遇。镇信访办接到投诉后,立即由朱溪水库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落实,经核实,你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仙居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联系人:冯伟波,联系电话:87668735。 朱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6日
仙居县朱溪镇人民政府 2017/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