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廖同学领取工资时纳闷了,南昌永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西《消费指南》DM杂志社)招聘时说好月薪基本工资800元,外加绩效工资300-500元,可工作一个月后只拿到400元工资。近日,廖同学向记者讲诉了自己的遭遇。
10月初,他和多位江西城市学院刚毕业的大学生应聘至南昌永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西《消费指南》DM杂志社)做平面设计工作,签完试用期劳动合同,和老板达成了协议月底薪为800元。10月下旬26号晚上,该公司经理就无端把他辞退了。次月15,他去南昌市永外正街南昌永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西《消费指南》DM杂志社)领工资只领到400元。上了一个月班,却被扣了400元钱。他无法接受便于11月19日再次来到该公司索要剩余工资,但经理坚持要扣他400元。在南昌永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他同样遭遇的还有5人。据廖同学称,销售人员领到的工资更是离谱,只有200元。辛辛苦苦干了一个多月,工资却被强行扣除。
期间,廖同学也向江西某媒体投诉南昌永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西《消费指南》DM杂志社)无故强扣员工工资事情,但媒体对此次事件并未进行曝光,最终还是无果。
随后,该公司多个辞职员工联系到该公司吴经理所要强行扣除的工资,但他称,员工在此期间并未给公司带来多少价值,公司扣除员工无可厚非。所以才扣了他400元作为补偿。
对此,记者又采访到南昌某律师服务所的王主任,他表示,如果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合同,员工有权利向公司索取双倍工资。公司无理强扣员工工资,辞职不发补助、工资减半都已违反《劳动合同法》。
据悉,此次被强行扣除工资的6位员工将与近期到南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
相关链接:劳动部门:辞职易引发纠纷,维权要注意搜集证据
“处理劳动维权投诉需调查、取证,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标准程序。年底是辞职高峰期,发生劳动纠纷时,要注意搜集证据。“比较关键的是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表等。另外要合理维权,尽早向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有行政执法权,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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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南昌永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办的杂志《消费指南》且侵犯艺人肖像权
年底将至,这样的骗人公司大家要警惕上当受骗!
呗 叭 叻 咯 哴 哋 咚 唻
沙发 ,
南昌老板的野蛮与无耻,可见一斑,南昌这样的黑心老板实在太多,老实善良的人被当傻子一样欺负,越是狡猾心黑的人反而混的好。
何止五六个,我见过很多受害者。
请有关部门撤销其营业执照,法律制裁其违法分子。
还群民一公道、
早料到这一天 哈哈
那个老板叫吴永传吉安的 特虚伪好色公司就两个人 还喜欢要别人叫他吴总 叫他老板还不高兴呢
那个老板叫吴永传吉安的 特虚伪好色公司就两个人 还喜欢要别人叫他吴总 叫他老板还不高兴呢
那个老板叫吴永传吉安的 特虚伪好色公司就两个人 还喜欢要别人叫他吴总 叫他老板还不高兴呢
路过,围观,当中。。。。。。。。。。。
不会吧》????我最近要跟他们打交道。。。
那个老板叫吴永传吉安的,确实是个畜牲,今天我也是受害者之一,还有其他几位员工,都是和上文那个廖同学同样的经历,我们明天决定明天就去去劳动仲裁告他,请有关部门撤销其营业执照,法律制裁其违法分子。
签了合同您有权状告他们上法庭。请相信公仆的办事能力!
南昌永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吴永传现变更公司名称为江西省新丰园传媒有限公司,导致新一批的劳动者受欺骗、受剥削,遭遇和2011年廖同学几位在南昌永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样,希望好心人看到帮忙转一下,因为我不希望再有无辜的人受骗
现在的改名为南昌市龙吸泉工贸有限公司,望各位珍重,各种坑爹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