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领导咨询下?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实行的通知
请贵领导给予后面尾款的“注”给解释下。
我是通江人,在部队退伍,期间做过手术,
但一直患有后遗症,无法根治,长达八年之久,
吃完无数。且还引发其他疾病,试问巴中中心
医院为啥这么按部就班,按照通知上的给予鉴定
而忽视了“注”的第三条!还请给个说法,实在的
我去巴中鉴定过,但鉴定人说本子上没有这种病
,但我想说,给予了青春,换来了疾病。啥也不说了,
请求给予回复……

你直接医治啊

说清楚点,我们真看不出来你说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