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现役军人,我妻子和小孩户口在柯桥街道润泽大院,楼下就是柯桥区中心幼儿园,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相关内容,军人子女有就近享受优质公办幼儿园的优待政策,请问区教体局是否有相关的具体措施?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军分区政治局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绍政联〔2013〕1号)文件精神,我市关于学前教育优待政策如下: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在同等具体年龄、身体等当地入学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在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子女本人户籍所在行政区域内就近就便入当地等级幼儿园。目前,柯桥区持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均为等级幼儿园,届时均可前去咨询。经办人:陈金兰 联系电话:84135937
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2017/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