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现家中有肝硬化腹水晚期患者。想知道怎么样得到最大的救助
谢谢
您好!该咨询件我局已收悉。现将新农合反馈答复如下:根据该市民反映的情况,如果该市民为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则可以申请特殊病种门诊,审批后,按定点医院门诊,用于治疗肝硬化的药品可以按比例(与同级别医院的住院补偿比例一致)予以报销,年度封顶线4万元。
如果该市民2014年住院年度内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则可以得到大病统筹补充补偿,计算公式:大病统筹补充补偿金额=(可补偿费用-实际补偿金额-20000元)×70%;封顶30万元。
另外因为该市民为低保户,在得到新农合部分报销后,还可以享受民政部门的部分报销。
荔城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0594-2377019(荔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 2014-11-24 08: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