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析案]电瓶三轮车路边卸货惹事,交警判罚电瓶三轮车全责


[论法析案]电瓶三轮车路边卸货惹事,交警判罚电瓶三轮车全责
【案由】
今日(8月31日),嘉兴一论坛网友“金牛纸业”发帖说:“今天真倒霉,电瓶三轮车载物超长了,停在路边下货,突然一辆小汽车开过挂到了,交警说我三轮车全责。修下800。交警这判罚对吗?”
【论氏析案】
由于网友之帖内容过于简括,我们必须对本案再作几个假定:一是电瓶三轮车是在机动车道上卸货;二是电瓶三轮车卸货时,未设置三角警示牌;三是电瓶三轮载物超过规定的长度。
基于上述事实,我们认定这是一起电瓶三轮车违法停车卸货、小汽车驾驶员未切实加强瞭望处置不当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电瓶三轮车应负主要责任,小汽车驾驶员应负次要责任。
电瓶三轮车的责任:一是电瓶三轮车在机动车道上停车卸货,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地点停放);二是未设置三角警示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在机动车道停车的规定);三是电瓶三轮车载物超长,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规定)。另外,电瓶三轮车停车位置如果是路口、转弯处、窄路、匝道、上下坡道、人行横道、道路拥挤路段、学校大门口等,则还应当加重电瓶三轮车的责任。
小汽车的责任:小汽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未注意瞭望、或者车速过快、或者处置不当,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九十条(违反规定,比如瞭望不够、速度过快、处置不当)、第七十六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责任可减轻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
综上所述,电瓶三轮车驾驶人应当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小汽车驾驶人应当承担次要责任。交警认为电瓶三轮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是不妥的。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这无疑鼓励小汽车驾驶人今后遇上路上有电瓶三轮车卸货时,小汽车撞上电瓶三轮车,全是电瓶三轮车的责任,这样这道路交通秩序如何来建立与维护?

给论文指导评分:积分 +1理由: 赞一个!此话题有意思,矫枉过正,对小汽车公平执法可能从现在开始。
你是电瓶车载物超长违停卸货导致刮擦。和汽车追尾完全两马事。如你以上所说。责任肯定是你。。
都有责任
给论文指导评分:积分 +1理由: 本来就是全责的,嘉兴有规定电动三轮车是不允许上路的。就如报废车一样的出车祸就是全.
那是不是可以理解,碰到无牌无证不可以上路的车辆,多是对方全责啊?
谢谢各位浏览与评述。
三轮电皮车不给上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