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爆料:人行横道上机动车不让电动车发生车祸!


微信网友@我是信仰 。爆料:中山路新华书店门口,人行横道上,机动车不让电瓶车,一个阿婆带一个小孩放学,骑电瓶车被一辆汽车撞,只赔了300。

现在电动车车祸实在太多啊
人命不值钱
给兜兜里木有梦评分:积分 -1理由: 世风日下
难道要赔300万?
电动车有没有推行过斑马线
人行道是电动车开的?
电瓶车横穿马路,无法无天
非机动车过马路是要下车推行的。

骑行非机动车过人行横道线本身已经违章,过人行横道线非机动车应该推行,所以这起事故电动车应负有次要责任。
屁股坐在什么样的职位上,脑子里就会有相应的想法。
给兜兜里木有梦评分:积分 +1理由: 现在开车的素质真真的好!
还是11楼说得好,屁股决定脑袋、、、、、、
1.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不能带人。
2. 过人行横道,非机动车应下车推行,不能骑车。
有以上两点,非机动车应承担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给兜兜里木有梦评分:积分 +1理由: 电动车 带人 呵呵交警好好管管
这个路口没有设置红绿灯,部分私家车的确不会让行
道路交通规则大家要遵守,比如说中山路往北(中环路)人保理赔中心那里、名人国际花园往北那里,经常有汽车由北往南逆向行驶,尤其早高峰时非常危险,所以不管汽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
很多傻B一开车就不知道自己是人类了,礼让行人这是驾驶人最起码的常识。
电瓶车过马路不走人行道咋走?汽车咋在人行道上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