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绍兴在路上行驶的机动型残疾三轮车,交警已在整治,对于交警的工作值得正面肯定。一,目前的残疾三轮车都是大功率的机动车所改装的,残疾人本身就身体有缺陷,{况且驾驶机动车要有驾驶证}驾驶这种高速度的机动车难控制对人对己有较大的危害。二,从目前的统计一部分驾驶人是不残疾,是租的或自己改装,影响安全和市容,并且对合法的公交车,出租车有一定的经营冲击。三,驾驶者没经过驾驶培训,有的属于无证驾驶,无保险而且不安规定车道行驶,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很难对他人进行赔偿。四,在平时的生活上国家在经济上已对残疾人有所照顾,残疾车本身就是代步工具,不应该用于经营为目的。五,呼吁民政,残联部门应该加大对残疾人帮扶工作,残疾人确实需要用车代步的,有关部门应引导他们买环保的电动车并且杜绝经营为目的的。六,政府不要作秀一阵风,拿出双赢的实际工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对一些假冒残疾人开残疾车载客营运的人我支持坚决取缔,目前的一些乱像是因为这些假冒车太多引起的。对就业确有困难的人群应允许其合法营运,一般交通违章照章处罚。
这些车开在路上横行霸道的,坚决支持取缔,再说了现在政府安排给残疾人的工作岗位多的是,我有个邻居以前开这种车的,现在进厂工作也有3000多一个月,他说比以前开残疾车好多了
现在的乱像是一些健全人开的假冒残疾人导致的,坚决支持交警取缔这些车辆,对于确有需要的残疾人,无论是代步或营运都应予以照顾,必竟这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需要出行,需要谋生。
不整治会出问题。应该出击!
我对这种取缔假冒残疾人的车辆行为表示赞同,给一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