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拒收停车費,拒绝让我的电动车停车。

本人是欧氏领秀小区的业主,从这个月起物业公司在收取40元停车费后并办卡让业主在小区的地下室指定区域进行停车,于是我前往物业处办理,物业人员拒绝为 我办理,理由是要同时交物业费。对于物业公司此种捆绑消费,我认为这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是不合理的,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物业公司的此行径是影响钍会和谐的行为,已影响到业主正常的工作生活。我爱国家,但求国家也爱我,能够为民做主,除暴安良,特请求物业主管部门莆田市住建局制止莆田市欧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侍无恐的欺压百姓的行为!让我能够交钱停车,让我和我的车能够回家!回家,在这朗朗乾坤的社会主义下,竟是种可望不可及的事,这是个讽刺,让人悲观!!
诉求编号PT14062200001我局已收悉:
业主反映欧氏领秀小区物业费与车位费捆绑问题,经核实,欧氏物业公司表示由于需要开始缴纳物业费,物业提出可以物业费和停车费一同缴纳,这样可以方便业主,并没有捆绑的意思。当然物业也表示,停车位以及一些配套的服务是针对小区业主服务的 ,一些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却要占用一些服务,这对于缴纳了物业费的业主来说也是不公平的,所以物业也希望业主们可以如期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用,物业也将做好自己服务业主的工作。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督促莆田市欧氏物业公司加强管理,还业主一个和谐的环境。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7-4 15: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