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8月19日写了诉求( 高度重视四堡聚贤堂等雕版建筑的保护)编号ly17081900011.具体诉求是“我是老党员。四堡的雕版印刷古建筑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四堡雾阁自然村下面的田茶村南南屋距离梅园遗址70米,是雾阁村建筑面积第二,大厅面积第二大的建筑,是多个雕版印刷堂号遗留的建筑(堂号有:聚贤堂,在公堂,种梅山房)的建筑。是一栋建筑在淤泥滩涂上的特色建筑,整个建筑看不到排水口,但是遇到大暴雨也从不积水。里面遗留有扬州太守宁化人伊秉绶的墨迹(种梅,锄月)。鉴于乡民资金有限,政府在保护四堡雕版印刷建筑有大量的资金,但是到目前为止,该建筑不见一毛钱的保护。随着时间过去,风吹雨打,该建筑已经出现多处墙倒,我痛心疾首。呼吁政府高度重视保护该建筑。”
8月22日后,诉求文转到四堡镇政府。8月23日分管领导有到我建筑房看了,还是有重视。来后,我房乡民立即开始卫生整理工作。但是回复文里面说会同上级文物部门沟通协调,建议尽早进行维修。这都是套话,什么时候了,还需要沟通,沟通到哪天可以好;建议尽早,早到具体哪天开始。有没有一个具体时间计划啊,有些地方等不及就倒了。不能套话官话。
请切实重视该房建筑物的维修,此房在众多的书本里面,官方的文件里面,都是头版和标志性的四堡雕版建筑物。
请把此诉求帮我转给连城县文体局看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一、我局历来重视四堡书坊建筑保护利用工作。2001年四堡书坊建筑被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由省政府公布实施了《连城县四堡乡古书坊建筑群保护规划》。2014年四堡乡中南村、雾阁村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2016年国家文物局批复通过中南村与雾阁村四堡书坊建筑修缮和展示利用工程立项。截至目前,我局已开展林兰堂等7处修缮工程,审批通过文海楼等12处修缮设计方案,组织种梅山房等15处修缮勘察设计。二、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求,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应按程序报批立项、设计方案及预算,然后进行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三、四堡书坊建筑种梅山房(南南屋)保护维修工程申报情况:2016年11月我局已委托莆田市华天古建筑设计研究所编制种梅山房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2017年4月向国家文物局申报项目计划书,2017年8月国家文物局审批通过该项目立项。目前,准备报送《四堡书坊建筑种梅山房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待方案审批通过后,我局将按程序申请资金,并依法进行招标,尽快实施种梅山房(南南屋)保护维修工程。感谢你对我县文化文物工作的关心。
(连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于 2017-8-30 16: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