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路口车道宽度不符合法,应视压线抓拍为无效。


请问交警同志一个问题,现在绍兴的路口抓拍压线的违法行为抓得很紧,但有个问题我想请教一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城市道路车道的宽度应该在3.5~3.75m之间,就算仅供小汽车行驶的车道也应不小于2.5m。可是我们绍兴很多路口都没有达到,在自己不按法律规定设置车道的前提下来罚我们压线是不是有点可笑?还有,我有一次压线是因为大龙市场门口转府山西路时,因为右转车道年久失修,连续几个窨井盖起伏较大,我为了防止磕到底盘往直行车道上驾了一点,你们就抓拍,这也太不人道了!!!!强烈鄙视你们!!!!
还有根据当前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参照大多数城市的做法,应该在各个路口前方上方悬挂醒目的车道分流指示牌,而我把此建议跟市交警支队(本部)违法处理窗口的正式民警提出来时,得到的回答非常无理且傲慢——只要地面上有就行了,上方无硬性规定要悬挂,这就是我们的交警的叔叔的态度,这就是我们绍兴的交警叔叔的形象。现在的道路情况,等你看到地上的指示标志,你还来得及变道吗,在抓拍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情况你还敢变道吗?如果你真变道了而刚好被抓拍了,你不觉得冤枉吗?
除了楼主所说的,还有一个“被逼压线”的问题,譬如旁边有乱停车、有乱占道,逼迫车主不得不压线驶过,这样的情况还是很多的。所以执法也要讲客观,逼良为娼式的压线需要找一找根源。
是的,昨天晚上中兴大道一个路口就有两车相撞,占居一个直行车道,我们发现已是白实线了,犹豫再三,只好从边上左转弯车道 通过,我有行车记录仪,为了防止再次被黑,我已经把这段视频保存了。这种情况,没心没肺的交警曾经的回答是——遇到这种情况,要么打电话报警,要么你就等着,等到事故处理完!更绝的回答是——线就是墙! 我想说的是,我可以说脏话吗?
过于教条就不对了,支持楼主
咱明显的压线,主观故意的压线,咱认罚,但有些地方,真的你交警及路政等部门先把自己的工作做到位了再来罚,这样才能让违法者“认错服罚”。
对咯,不改进作风,还嚷嚷。
本本主义,教条主义。
这样的交警,还能为民服务吗?
难道你不到,我们就傻等着,后边的车就不要上来了,全城大堵车吗?
一天到晚口口声声说要提升形象,改良作风的,不会灵活机动,不懂得变通,说得好听点,一点都没有大局观念,一点都不深入群众。
希望我们的交警同志们说话的时候还是要温柔一点,注意作风,注意言语表达技巧,既然干一行,就要爱一行。你说你执法不行,话也不好听,那要你做啥!
我们大家都一样,需要修炼的还太多。
只能说 我们有关部门需要做的还太多太多。
标示标牌信号灯都齐全了,道路都平顺了,咱们误闯,压线,也甘心认罚。
中心路一不留神就被拍,听很多人说过了。
交通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许点灯----这就是中国式的官民关系。你开车,不许压线,不论当时有否特殊原因,压了就罚你。道路上的红绿灯突然有一天不亮了,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与管理方无关;隔离栏的钢管戳出来了,还戳到了车子,那是你自己注意力不够集中,不关管理方的事。二环北路的路面维修已经一年多了,还在修,还在封道,还在磨洋工,你一个开车的百姓能埋怨吗?埋怨了又有用吗?
楼主说的很对。。。大龙市场那个窨井盖问题我也碰到过。我们支持装摄像头,对违章进行抓拍。。但也请完善相关设施,健全相关制度!有一次,开车去兰亭,路上遇红灯停车,中间执勤交警指示我开过去。我一愣。但学过交通法的都知道,要优先服从交警指示。。。(原来是在做高级警卫活动。这也正常,我们老百姓也配合你们执勤。)于是,我就开过这个路口,并马上靠边停车。询问交警:如果被电子眼拍了该怎么办?他说没关系的,他会作证。。。事后,果然被拍。去绍兴县交警大队,我也找不到那个交警了。万幸的是,“违章”照片中有这个交警这个身影,但交警大队居然要我写情况说明。。。。哎。。。配合工作还得跑交警大队写这个东西。不是滋味!!
得装行车记录仪。。。
“绍三线”快速公交车道更有趣,右转弯临近时上方提示:前方X米右转。想不到此处是不能进入车道的,再前方还有同样的提示,才可以进入。专用车道开通不久,犯过一次错,损失大洋一百元。去电问交警,他们也笑了,说像你这样的情况较多。后来再去袍江时仔细一看前后果真有二块提示牌。像捕鱼的地笼没有什么两样。
你说他们错,他们也不错,第一提示牌底下是黄实线,第二提示牌才是黄虚线。那么此提示牌减少到一块呢?还会有人犯错吗?
我比喻像捕鱼的地笼一点没过分。
支持在路口前上方安装导向指示牌,现在车流量这么大,等你看清楚地上的标记时,有时根本没变车道的机会了。
开车之痛
说的都很有道理,交管部门怎么没见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