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房户诉求书
尊敬耿市长:
您好!2014年11月,我在东岗路棚户区政府改造项目的售楼部购买了8号楼,一个面积98平方米户型。
虽然房子五证不全,但这是一个迎泽区区政府的重点民生工程,当时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告我说这是由区政府棚改办监管的,而且当时售楼部就有咱们政府的监管人员在那里工作。我相信咱们的政府,所以购买了价值67万的商品房,累计付款约30万元。
由于第一家开发商——山西世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不够,在政府监管下换成了第二家开发商——山西丽景伊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家同样没有完成这个项目,在政府监管下又换成了现在的建工集团。现8号楼接近竣工。
在大家相信政府相信党满怀信心的等待交房时,却听说迎泽区政府把此房分与拆迁户。眼看着自己买的房子竣工了,却让政府一房两卖了,我们老百姓去哪里说理?
我无法相信:政府监管下已经出售的房子,还可以在政府监管下分给别人。
我的钱已经被开发商盖成了房子,政府凭什么把我的房子分给别人?是否原本“迎泽区政府把此房分与拆迁户”的说法这是某些政府部门的个别官员胡作非为的不当言论?
至今涉及200多户买房户没有政府负责人正面给予说法及出具书面公正合理方案,万般无奈我们只能要求太原市政府维护我们正当权益,给老百姓一个权威的书面公示。
特提出以下诉求:
1、 强烈请求政府交付我们合同签订的房屋
2、 尽快出具出示书面解释或者解决方案。
3、请政府相关负责人给予正面答复,不要再左右踢皮球。
太原市迎泽区东岗路棚户区
商品房购房户
2017.8.4
热心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 您所购买的房屋,系东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楼建设期间,原开发商在回迁居民尚未回迁安置,项目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合法证件的情况下,违规销售的房屋。因项目手续不全,市房管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查封,并于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3年在太原市房地产信息网发布信息,提醒市民切勿购买此项目房屋。目前,东岗片区回迁房已建成的1、2、7、8号楼均为居民回迁安置楼,并非商品房。您反映的情况因为已经进入信访程序,市民可到亿汇酒店(并州北路)1006号房间,向信访化解小组详细咨询相关事宜。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7-10-19 15: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