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城区电动三轮、四轮车是广大市民出行、运输的主要交通工具,而且大多有合法的购买手续和正规的生产厂家,许多人还有驾驶证。禁行不是办法,扣车越多,矛盾越大,不利于孝感的社会稳定。而且现实中保证民生的快递车、送水车、送气车、送货车、卖菜车、环卫车、城管巡逻车、公安局巡逻车等等,这些无牌车不可能也是不能禁止的。为了保障孝感市民的正常生活需要,解决孝感城区现有的电动车规范管理上的突出问题,特建议;1、孝感市政府可以行驶地方立法权,应尽快出台孝感城区电动车管理办法,对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以法律形式从生产、销售、入户、通行、驾驶人资格等方面予以规范。
2、发改委、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电动车的源头管理,对电动车的销售商家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停止销售不许上路的电动车。
3、政府对现有车辆在上牌、入户、保险办理、驾驶人准驾资格等作出具体要求。
4、公安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对电动车的质量审核,驾驶员的资格培训,路面管理等措施,如设定禁行区域和路段,禁行时间等。在政府统筹的情况下,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孝感城区交通秩序的明显好转。
襄阳电动车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凡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未列入工信部公告的电动摩托车和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在本办法施行之后购买的,一律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依法禁止其上路行驶;在本办法施行之前购买的,核发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期满后依法禁止其上路行驶。取得临时过渡号牌的电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未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电动车有3年的过渡期
方案是好,太麻烦。想做好得前期做大量准备工作,后期还得一直严格管理。我作为一个三轮车主是愿意接受管理制度的,就看交管部门愿不愿意费心了。
看看上面楼主多有成意,我想大多数开三,四轮的车主固计都是这么想的,只看管理部门是怎么想了!
支持楼主的建议
顶起来,呵呵
摩托车也被纳入机动车管理办法,上牌、司机颁照等等,但是我们看到的是,有没有一辆摩托车因为违章被处理过?有没有摩托车除了上牌时以外每年买交强险?有驾照的摩托司机多还是没有驾照的更多?
立规矩本身就不容易,执行起来就更困难!我觉得当务之急应该解决对现有法律、规则的执行问题,没有雷霆万钧的执法,立再多的规矩也是废纸一张,既达不到治理效果,又伤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执法者对违法现象的不闻不问,才是导致交通乱象的根源!
顶起来,呼吁办证合法上路,做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