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德安县被授予“ 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


4月29日,记者从德安县文明办获悉,4月28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南昌召开,德安县与抚州市、鹰潭市、瑞金市、芦溪县、安福县等14个市(县、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
  记者了解到,德安县自2011年提出“五城同创”的目标后,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开展专项整治,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市容环境更加整洁,交通秩序根本好转,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德安一步一个脚印,先后获得了江西省园林县城、江西省第四届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等殊荣。如今取得了“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称号,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文明城市每3年评选一次,是目前综合评价一个城市最高荣誉,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夺取全省文明城市“金字招牌”不仅仅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夺牌不是创建的终点,德安县将荣誉变成动力,将文明变为自觉行动,共同维护德安文明创建的成果。
  与此同时,德安县车桥镇义门村还被授予“江西省第五届文明村镇”;该县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检察院、林业局、工业园、水务局、人社局、供电公司等9个单位被授予“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