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渣土车管理的建议

龙岩中心城区的渣土车管理是一片空白,效果有限。
建议是否实行渣土车城区通行证制度。渣土车进出城区道路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共同核发的《车辆通行证》,并按核定道路行驶,违规的渣土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龙岩市民”网友,你好,
你的来邮已悉知,现回复如下:
我市、区各级部门对超过1.5吨的大中型货运车辆进入中心城区历来重视,而对于渣土车等土石方车我市于2013年特成立渣土办对其进行专门管理,并由交通、运管、城建监察等各部门协同进行管理。另外,新罗分局交警大队对进入中心城区的大中型货运车辆的通行道路也进行了划分,并对因各种生活需求需在城区内通行的超过1.5吨的货运车辆进行审核,并发放中心城区临时通行证。在进行审核时,新罗分局交警大队严格要求申请人表明通行的行进路线、时段及用途,并出示相关手续进行申办。审核通过的车辆给予发放中心城区临时通行证。新罗分局交警大队给予发放的中心城区临时通行证上均有明确标明车牌号、车辆类型、有效时间、通行路线及注意事项。同时,在中心城区道路上加大管理力度,由新罗分局交警大队中心城区各交警中队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任何无通行证或通行证已过期仍在通行的大中型货运车辆均予以处罚。在日常执勤中,还加大对中心城区各路段上行驶的大中型货运车辆的管控。2015年至今新罗分局交警大队已在中心城区查纠违法大中型货运车辆304辆,并对39辆栏板超高的渣土车辆进行了切割,对随意在中心城区内进出的大中型货运车辆起到了震慑作用。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能理解并继续支持我区公安工作。
(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5-6-17 09: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