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绍兴市公积金中心如何刁难老百姓!


问:能否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房租?
绍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答(答复时间:2015年4月7日)
您好,租房支取,需要您名下无房,所需材料1.相关房管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在市区范围的无房证明(原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卡;(补充:需6张无房证明,上虞、柯桥、袍江、镜湖、越城、高新) 详询12329.
六张无房证明,这是要跑断腿的节奏,都说车辆年审坑爹,好歹一个地方,这年年6张无房证明简直是坑爷爷!

原先要3张(越城、镜湖、袍江)是可以在同一个地方办的,因为他们是联网的,现在要6张就不知道是不是联网了?

办事效率很高

按道理有政府查询的,现在叫百姓查,真是

共dang现在只为 为自己服务

吃空啊 吓死我了 跑6个地方 妈妈的

所谓的大绍兴也就是一盘散沙,尔虞我诈,心怀鬼胎的一群江湖佬而已。

事关钞票,确实需要慎重一点的,一不留神就给坏人钻了空子,那个时候就麻烦了。

总共要跑八趟,这就叫方便群众

这个如果真为百姓服务的话,他们市公积金中心一查就知道了的,何必你们去跑6个地方呢。

什么时候老百姓只需要填个申请表交上去,然后政府部门自己到相应的其他部门去查询、审核,什么时候才是“为人民服务”,现在嘛,就是各种懒政点子。

不过,对于想租房的个人来说。眼前还是要尽快办好这六张证明。路途不算遥远,公交车都是通的。上虞、柯桥、袍江、镜湖、越城、高新。顺便还可以看看各区的差别,对以后出门办事有利。

公积金本来就是自己交的,自己的钱想要拿出来却这么麻烦,真是霸王条款。

难道有法律规定自己有房就不可以租房了????一帮混账东西。

有道理!

自己有车就不可坐出租车了?打的还要跑六个区开无车证明?

按照上面的逻辑。如果一个村民要租房,到乡镇去办手续,必须跑遍该乡镇的每个村委,请每个村开出无房证明。如果中国某省公民要租房,必须跑遍全中国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开出无房证明。

没有这6张证明谁知道你有房没房,这是硬性条件又不是针对你的,LZ真矫情!

我在杭州宁波诸暨新昌各有房产,但是我开出了绍兴六区的无房证明,你知道我有房没房?

哈哈,奇葩!

跑6个地方开证明,每个地方排队办理半天,要请三天假,请假的钱也快赶上租金了

国务院不是只批了上虞区,柯桥区,越城区,其他都没有批吗

公积金怎么都不考虑一下全国每个城市提供一张无房证明,要是还不过瘾,可以扩大至全亚洲,全球啊,政府不要谢我

自己的钱还得人家同意能不能取

每月为拿1000,每年得大绍兴“上、柯、袍、镜、越、高”跑一趟,这是让民融入大绍兴的节奏呀

应该是个人填表申请,一周内由管理部门联网调查房产情况(法律上普遍的做法是举证倒置,我说我没房产,申请支取公积金,你若不信,你举证),经查证确实无房产的,批准提取。弄虚作假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归纳几点:1.有房就不能租房了吗?依据? 2. 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要满足那么多的奇葩条件,条件制定也要有依据,否则和霸王条款有啥区别? 3. 上述六个地方,不都是绍兴市范围吗?建设局数据不是共享的?这应当是他们的工作范围吧?房产证上写的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

这是个虚设、虚高的单位,放到房管处作为一个科室就足够了,根本没有必要单独设立。现在居然搞成一个正处级单位,无形中造就了一个衙门,衙门怎么可能没有作风呢。

支持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