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是否可获赔偿

2016年2月进入公司上班,未签劳动合同,现因公司业务不需要那么多人员,被公司辞退的能得到什么赔偿?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有法定理由并经法定程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至四十一条)。否则就是违法解除,用人单位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据您所述,2016年2月进入公司,在此我们理解为2016年2月1日进入公司,2016年3月1日满一个月,从3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请您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2016-07-11 11: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