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山区教师补贴

请问,本科毕业山区教师五年补贴两万的这个政策今年还有吗?
为引导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2009年省教育厅、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实施办法》。
  1、代偿对象:
  从2009年起新录用到我省一般转移支付县(市)(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的公办农村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任教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的应届或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代偿标准和经费来源
  申请对象在履行相关协议和符合有关要求的前提下,任教满1年后每人每年退费5000元,连续退费4年,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3、服务期限和要求
  享受代偿学费政策的毕业生应在农村连续任教至少5年(含见习期)。在5年服务期内可在所在县域农村学校间流动,可参加教师在职进修或培训,但不得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4、申请程序
  高校毕业生经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录用为公办在编正式教师后,如本人符合代偿学费计划规定的条件,且愿意履行到农村任教代偿学费有关协议的规定,由本人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县教育局在全县教育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与申请人签订《福建省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协议书》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5、申请时间
  县教育局根据每年省、市主管部门通知后,在秋季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报,其具体申报程序会布置全县学校。(仙游县教育局于 2015-7-16 10: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