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12月7日5:30-6:30在黄记煌用餐,遭到店内人员欺诈及人身攻击。本来打算投诉无良商家行为,于是拨打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但是竟然先是说个人矛盾找派出所去他们不管,后来再打又说那你自己找证据给我们送过来。我想说事实和证据就在监控里,各位领导能不能自己动一下去店里看看监控。你们让我个人去店里调取监控告店家,店家脑子坏了才会配合我吧!
您好!经调查,2016.12.7日下午6点半左右投诉人一行4人到该店用餐,消费总额:232元。因服务员在焖锅焖制过程中处置不当导致底料糊锅,投诉人要求更换后,该店只换了底料,并未更换主料进行焖制。投诉人提出质疑后该店楼层管理人员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进行答复导致纠纷发生。事发后该店对员工进行了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告知投诉人,且与投诉人达成共识,方便时到该店取书面处理结果。2016年12月20日,执法人员接到市局转办的投诉后,立即到该店进行了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店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员工素质及服务质量,做到诚信经营,不得弄虚作假。同时,执法人员分别于20日、21日在该店内、办公室多次拨打投诉人电话,希望与投诉人沟通处理结果,电话均无人接听。
金凤区市场监管局 2016-12-22 09: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