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毕业,人事档案由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金湾分中心人才劳务市场代理;2、2016年3月准备调回普宁,普宁人才交流中心回复,缺少:转正调薪表,年度考核表,年度调薪表,工资介绍信;只有干部转正表。3、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金湾分中心人才劳务市场回复不再办理以上资料;4、结论,双方政策不统一,调动不了;5、到底是海市人力资源中心金湾分中心人才劳务市场代理不合法吗?
关于林潮生投诉我中心金湾办事处未给其提供年度考核表、工资介绍信、转正调薪表、年度调薪表等问题,现答复如下:(一)文件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第四条规定: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 2.《关于取消企业员工档案工资的情况说明》。(二)事情经过: 2016年3月4日,林潮生通过电话联系我中心金湾办事处,要求确认其档案中有无报到证及转正定级表。经查库房,其档案中具备以上两份材料,并于当天扫描通过邮箱发给林潮生。 2016年3月7日,林潮生称对方人才中心要求档案中必须要有年度考核表及工资晋升表。我中心金湾办工作人员与对方人才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沟通后,对方认可两份表格需其原所在单位(珠海市长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加盖公章即可。 2016年3月10日,林潮生交来商调函,我中心为其办理调出手续,并将其所交来的工资表及年度考核表一并放入档案邮寄。 2016年4月1号,林潮生委托李宝禹持调令办理正式调出手续,我中心金湾办开具《行政干部介绍信》,到此,其调动手续完毕。 2016年4月12日,我中心金湾办工作人员发现有一陌生人于4月11日晚23:03分通过QQ发来信息,称自己为林潮生,要工资转移介绍信。工作人员通过QQ回复:目前已不再开具《工资关系介绍信》,有珠海市人社局不开工资介绍信的说明。(三)处理结果林潮生需要的年度考核表、工资晋升表等我中心金湾办早已协助办理完成。其在非工作时间、通过非工作通讯方式向金湾办工作人员提问,工作人员也及时做了回复。 2016年4月13日,我中心金湾办工作人员又与林潮生联系作了沟通解释,并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企业员工档案工资的情况说明》寄给林潮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4-14 09: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