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街路村2.15事件

尊敬的袁家军省长;临海市街路村村民为了争取本村合法的土地权益,维护自身的生存和生活权利进行了漫长的维权之路。2017年2月15日,台州电视台《大民讨说法》栏目记者到现场采访,村民集体推倒非法在建围墙。事后十多天,三名年近七十的朴实村民被黄岩区公安局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并逮捕。希望有关部门成立专门调查小组,查清事实真相,客观公正的处理此案,还三位年近七十岁的朴实老百姓以公道,最终恢复村民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和信赖。; 二、主要诉求:希望有关部门成立专门调查小组,查清事实真相,客观公正的处理此案,还三位年近七十岁的朴实老百姓以公道,最终恢复村民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和信赖。主要诉求如下:1、彻底查清永宁江船闸西侧区块的真正土地权属,解开纠缠在老百姓心头的疑惑。2、彻底查清吸附于该区块土地上的非法利益集团并依法给予严惩。3、严惩在该事件前后有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和乱行为。4、对由于永宁江管理局的乱作为造成我村的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污染和村民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做出合理经济赔偿。5、彻底查清黄岩区公安局在该事件中是否存在乱作为行为。三、本案情的几大疑点:(一)关于涉案区块的土地权属问题涉案的船闸西侧区块土地是原滩涂於积而成,街路村几代村民在此筑坝防洪和种植。永宁江闸水利工程项目所征用土地仅是附近各村所共有的江中沙洲部分。因此,毫无疑问,该地块的权属不管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都属于街路村所有。下面的材料可以进一步印证了这一判断。1、从卫星遥感地图来看,不仅船闸西侧区块土地而且船闸东侧的沙洲区块的大部分土地也属于临海市管辖。2、2017年2月15日,台州电视台《大民讨说法》记者采访时,黄岩区政府官员的录音“这里的“三改一拆”是沿江镇(临海市)组织的,又不是黄岩区组织过来拆的,那边的地(指船闸东侧)也是临海的,企业被临海国土局罚款,不然临海国土局怎么有权力处罚”也证实这一点。3、2015年11月23日《台州晚报》第5版《这个“三不管”地带,到底归谁管?》中报道“记者来到沿江镇,镇里一位分管“三改一拆”的副镇长解释说,村民反映的这个区块,由于历史原因,虽然位于沿江镇街路村,却不属于沿江镇。他说:“现在镇里正在协调这件事,因为这个区块土地,好多年以前就被永宁江管理局征用了,但土地的权属到底是谁的,还正在认定。”“今年10月底,台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下发督查通知,按属地管理原则,黄岩区负责民船套闸东南区块整治,临海负责西北区块。”这里需强调指出永宁江管理局到底征用了多少土地,有没有包括西侧土地甚至包括多少都不得而知。4、2016年7月13日浙江卫视的《今日聚焦》栏目《台州:永宁江闸区块违建企业应拆未拆》“据介绍,永宁江闸工程项目兼有泄洪排涝和民船通行功能,于1992年经省政府批准建造。大闸东侧属于黄岩区行政管辖范围,西侧位于临海市境内。”5、船闸西侧地块的“三改一拆”工作由沿江镇政府组织实施。(二)关于是否存在非法利益集团问题用地违法、环保违法、建筑物非法,为什么该地块上的违法非法行为愈演愈烈。台州市的“三改一拆”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为何永宁江闸地块最后经由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深度曝光后才得以最终拆除。大部分村民认为这是官商勾结的结果,存在非法利益集团。在国家层面强调“没有一寸土地是多余的”的今天,临海市沿江镇政府官员说这不是我们的,黄岩区政府工作人员说这是临海的,街路村原村组织领导说这不是我们村的,是否存在着非法利益集团通过互相“谦让”形成事实上的“三不管”地带,进而攫取该区块土地上的非法利益。(三)关于涉案围墙是否合法问题1、在1、在街路村所有的土地上建围墙,事先也没有公示和公告,这是非法的。2、在原“三改一拆”废墟上建煤场、造围墙,事先又没有合法手续,属于违章建筑。3、我村村民曾国平等曾于2017年1月17日向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诉围墙违章一事,电话答复:“永宁江管理局目前在该区域无工程建设”。事后系统答复:“台州市黄岩区永宁江管理局与临海市沿江镇进行工作对接后,决定由永宁江管理局在该区块外修建围墙,目的是为防止生活、建筑垃圾非法倒入该空置区块。”从貌似合理的答复中可以看出三点:一是该地块属于临海所有,修建围墙需与沿江镇政府对接;二是没有办理相关的合法手续;三是台州市黄岩区永宁江管理局无视该地块内的煤场,把修建围墙目的说成为防止生活、建筑垃圾非法倒入该空置区块,实际上起到保护非法煤场或向煤场输送不法利益显而易见。4、村民认为该围墙是非法土地承包人自行修建,事后永宁江管理局出面包揽此事,是否涉嫌作伪证。
我局2017年5月8日接到反映人向袁家军省长反映:2017年2月15日,台州电视台《大民讨说法》栏目记者到现场采访,村民集体推倒非法在建围墙。事后十多天,三名年近七十的朴实村民被黄岩区公安局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并逮捕。反映人要求有关部门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彻底查清:1、永宁江船闸西侧区块的真正土地权属;2、彻底查清吸附于该区块土地上的非法利益集团并依法给予严惩。3、严惩在该事件前后有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和乱行为。4、对由于永宁江管理局的乱作为造成该村的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污染和村民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做出合理经济赔偿。5、彻底查清黄岩区公安局在该事件中是否存在乱作为行为。经查,反映人提出的1-4项诉求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建议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反映人反映的三名村民被黄岩区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事,经查,曾某等人因涉嫌故意损坏财物被我局立案侦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查中。反映人可向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反映有关诉求。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 2017/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