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在2016年初对你户进行重新安排上报2016年度的危房改造项目,并根据镇村工作组核实,你户符合申报条件,予以了申报。
你户有工商登记且企业状态为确立;2、你户名下有土地证号:20170000434,地点为:永平镇田背村,农村宅基地87.7平方米的不动产登记,此两项不符合补助条件你户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属上级政策规定.
前后不相符
1.是人在外打工没注销,要亲自,有同村书记沟通
2.那是危房改造后的房子,没改哪来补助?
廖洪茂同志: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镇组织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1、2016年你户不是低保户;
2、你户名下有工商登记;
3、你户名下有他处房产,且已经于2015年11月17日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与申报2016年度危房改造房产不属于同一处,且你户2016年度申请的危房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非重建新建。
针对以上情况,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你户不符合2016年度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条件,请您积极配合我镇工作,及时将拨付给你户的补助资金退回。(武平县永平乡于 2017-7-14 11:4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