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堡的,老婆和第一个小孩的户口因为小孩县城上学已经办理到平川镇,而我的户口还留在中堡,后来超生了一个小孩,问问抚养费罚款要怎么交,是按中堡镇的还是按平川镇的?
你好,你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一、《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二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我们按武平县统计局出具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征收,即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开计算征收金额。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向所在的计生办或武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法股0597-3338622进行咨询。
(武平县卫计局于 2015-6-5 09:5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