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公积金遇到以下问题
1:商业贷款购一手期房,购房合同原件被抵押在银行,手上只有复印件,发票和银行贷款合同齐全。但去到住房公积金处却不给提取,称要购房合同原件才能提取。但是实际情况确实不能借到购房合同原件,应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广东其他城市凭购房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就可以领取,为什么只有南海不可以?难道住房公积金就去不出来了?
在我们日常受理的提取业务中,许多缴存职工因偿还购房贷款、房屋产权抵押了的提取,只要是依法依规办理的抵押,作为签约的一方应持有经备案确认的合同,其他人无权“扣留”属于您的合同,因为物业抵押是权属抵押,不是抵押证件(购房合同),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也无权收执属于您的购房合同。
如果网友是把备案确认的合同交其他人或办理其他事情,应取回合同或待事情完结后持合同原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如果网友未有原件,应向相关方索取合同原件,或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3-01-17 16: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