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

农村土地征迁安置补尝款和土地征迁费应该如何分配,希望给我们一个参考方案,谢谢!
张惠芳,你好,你于2017年7月19日反映的关于农村土地征迁安置补尝款和土地征迁费应该如何分配的问题,经镇征迁办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经调查,根据《嘉兴市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征迁款项分为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三个款项。青苗补偿以“有苗补偿,无苗不补”原则进行补偿,地面附作物补偿包括地面附作物设施补偿、苗木损失补偿和迁移补偿。土地征迁款由镇统一支付到村,分配情况按生产组自行商量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上述情况,镇征迁办工作人员赵月斌已于2017年7月21日下午13时通过电话0573-83689390与你联系说明。感谢你的关注和支持。
秀洲区洪合镇人民政府 2017/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