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71岁的母亲投靠成都的儿子想办个暂住证,回彭山公安局开母子证明,但公安局以母子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为由,不给开。

春节回家想给七十多岁得内风湿病的母亲在成都办个暂住证,方便成都医治,需当地公安局开个母子证明,由于我参加工作就户口转到单位上,没和母亲一个户口薄,窗口办事员以微机里查出来你们在两个户口本上为由不予开,我们又去村委会开具了母子关系证明,并去镇上也开了双证明,但公安局仍不开,试问,70年代出生的人,那时没电脑,你们都不开吗?文档你们没有吗?老百姓办个暂住证都跑断了腿,还不给办。有人能管吗?
彭山区: 根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文件规定: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小何先生2月8日到政务中心公安局窗口要求民警为其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民警查询人口信息系统,系统资料无法核实两人母子关系。民警告知小何先生原始户籍档案资料都在派出所档案室,需要到派出所调查核实其母亲关系。小何先生没有前往派出所查询档案,凤鸣派出所组织专人就此事开展调查核实,现已为小何先生开具了亲属关系证明。
2017-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