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运管所对非运营车辆不打击乱收费

尊敬各位领导:
蒲市自从运营出租车方便群众出行,但是对非法运营车辆一直未打击,而有关部门对非法运营车辆承诺罚款两千至三千元可以运营一年的承诺,导致我们出租车司机每月难以对出租车公司上交份子钱,具听说去年县政府对浦市承诺只要运营出租车就成立稽查队,现在以过去即将一年,至今未兑现。今年四月中旬我们全体司机到县政府对情况做出反映,向副县长当我们全体司机面,在一个星期之内对蒲市非法运营进行彻底打击,现在已经九月初不见行动,而现在浦市非运营车辆猖狂载客,肆无忌惮,公开和出租车抢客,降低价位,导致我们出租车无法生存,希望有关部门及时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如果在没有打击,我们全体司机自行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围堵,在围堵中如果发生事故,由有关部门负责。
蒲市全体司机
三严三实,记心头!:反腐倡廉 扬清风正气! 如果一个事业单位基层职工,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有贪污公款的行为,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有失职、渎职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不是已经算严重违纪???如果是,那就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
2015-09-10 23:4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