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月开始,《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定对野蛮装修采取断电、罚款等措施,并且对危房不解危行为给予重罚,我市将同步实施该条例。
《条例》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需承担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和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的责任,逾期不采取解危措施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宅房屋装修不得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不得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违反规定野蛮装修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青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房屋和养老服务用房的,禁止在二层以上部位使用玻璃建筑幕墙或者石材建筑幕墙。
《条例》还对需要委托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情形作了说明,对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危房治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
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万磊:危房的产权人和使用人是解危的一个责任主体,这一点是做了明确的规定我们广大的市民如果发现自己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现在按照条例的规定,首先应该找鉴定机构,做出安全鉴定的报告,如果确定为危险房屋的,我们的市民也要开展解危的工作对危房的解危工作产生阻挠,或者不去主动做解危工作的话,那么他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支持!!
这么说产权是自己的旧房子.可以翻新了?
给猪猪侠0573评分:积分 +2理由: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要靠才华
我乡下的房子是危房了,乞问各位大神该怎么办?
共产党的一贯政策是生产自救!意思是自掏腰包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