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网上看新闻,发现个奇怪的事情,同一则新闻,省卫计委、公安厅、综治办联合下发《江西省医疗纠纷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流程(试行)》。但新闻中“明确将九类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划分为3(4)个等级,并首次分别对各等级事件处理流程作出了具体规定。”的等级划分有2种,一为3种“《流程》将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3个等级,”、一为4种“《流程》将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4个等级。”有图为证。
这种政策法规性的新闻都会有偏差,不知道是编辑的问题还是新闻本身的问题,我想这类关系到民生的新闻,尤其还是政策法规性的新闻发布时还是严谨点好,省的让百姓看了误解。
谁的错叻
政府的事情说不清,反正没一句是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