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的眼睛!”泥工师傅工作中眼睛受伤致右眼盲目4级,这谁来担?


“哎呀,我的眼睛!”2014年5月7日,正在刷墙的沈师傅突然捂住自己的右眼大叫,不知被什么砸到了。工友见状,立即将沈师傅送医治疗。
经检查,沈师傅是因外伤致右眼多发伤损伤,并遗留右眼盲目4级的后遗症。经鉴定其构成人体损伤八级伤残。为医治,沈师傅花去了13000多元的医药费。
那么到底是什么伤到了沈师傅的眼睛,又该由谁来对沈师傅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呢?2015年1月中旬,沈师傅为主张赔偿,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将雇主刘某告到了海盐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29日,刘某承包建造某楼房,沈师傅在刘某处从事泥工工作。2014年5月7日,沈师傅在刷墙时眼睛受伤。根据医院的诊疗记录及鉴定意见,可以确定砸中刘师傅眼睛的是一根铁钉。据调查,该铁钉是为固定角线所用,而角线是为保持刷墙面的平整,由沈师傅自行钉上的,事发时沈师傅未佩戴安全帽。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作为沈师傅的雇主,应配发安全帽以保障提供劳务者的安全,刘某却没有配发,应对沈师傅的受伤承担一定的责任;而沈师傅自己在工作中未尽到谨慎义务,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法院最后判令沈师傅自负40%的责任,刘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嘉兴日报)

我感觉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