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2016年八月份在人民医院做子宫肌瘤切除时被医生误伤尿道,造成了我岳母长期漏尿,开始在人民医院多次检查和治疗都没有发现是伤了尿道。后经我们家属要求去重庆医大新桥医院检查才确诊是巴中人民医院做子宫肌瘤切除术时误伤尿道造成的。我们当时没有时间去找人民医院只想早点把我岳母漏尿的事解决了,我们马上让重庆医大给我岳母做尿道修复术。术后在重庆医大出院回家后我们去找人民医院解决。但是人民医院却对这是不管不问让我们病患家属很气愤!!难道我们没权没势的平民百姓应该受这样的待遇吗?我们为岳母做手术,前后花了二十多万这都是找亲戚凑的啊!!现在后续治疗我们很吃力了,人民医院难道你不应该承担吗?恳请社会人士给我出点主意怎么才能让我们得到公平!!qq157153553
医疗事故可以由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出面调解,合理合法理性维权!
就是啊,我们又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律师告诉我们打官司我们肯定是赢的但是很麻烦并且医疗鉴定不会公平对待我们的!
坚决打官司,找医疗事故。
建议鉴定,以明确过错及责任,任何矛盾纠纷单方面都是扯不清的,何况现在国家对医疗过错要求必须要明确。你问的律师说的前半局有可能是对的,但是后半句是不负责的。
医疗事故,打官司
楼主建议去医疗事故鉴定,这个才是正规途径。还有一点,花费20万有啥依据,做为医生感觉你母亲这个不可能花20万。
医疗事故的官司很麻烦,不过再麻烦也要维护患者的正当权益。
医疗事故。打官司
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走司法程序,千万不要医闹!
晕,这都能错?
医疗事故可以由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出面调解.
感谢大家的关注,我们也在想这方面的办法。只是一直不能找到比较好的途径。我个人想法是能让市政府出面协调下。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做。因为我还是比较相信市政府
主要是我岳母在重庆医大做了修复术到现在还没有康复一直还在观察期。我很害怕我岳母会发生再次手术,因为我们已经没有钱了!!我们找人民医院让她们给我们个方案一旦出现反复我们想让人民医院给我们付后续费用!可是人民医院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