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原来在外市购买的社保能否迁移到佛山合并?

不好意思,还要麻烦社保部门帮忙解答一下:
本人以前在肇庆工作,由于不是固定单位,只能个人按照当地标准以“个体户”的名义购买了2年社保,后来到佛山机关工作,并直接开设了新的社保账号。在省社保查询网上可以看到本人的两个社保记录。此前本人曾三次到社保局社会保险科咨询能否把旧的社保迁移到佛山合并在一起(机关社保科说这事情不属于机关社保科管理,需要找社会保险科),但是非常遗憾社保局的同仁三次都没有明确的指导能否迁移过来,只是让我自己翻阅那些宣传单,但提供的宣传单却没有明确的指引能不能办、如何办、是否需要补交费用等。
此次非常希望借助政府网向社保局的同仁明确一下:
1.能否把在外市购买的社保迁移到佛山合并到现在的社保账户中?
2.如果可以办理,需要做那些具体的工作?
3.是否需要补交费用?
同时也建议社保局能否把类似的一些办事指引具体地在网上公布。相信社保局在这么长的业务工作中,肯定有不少的群众提出各种的问题,应该把这些问题整理一下,写出具体的业务指导,放在网上,既方便群众查阅,也减轻对各位同志工作的负荷。
谢谢!
您好,目前养老保险关系已经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转移,省内也可实现转移,各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具体办理手续请向所属社保机构咨询办理,不需要补交任何费用。
2010-09-19 16:00:30